3月24日,河南省民辦教育研究會人民調解中心成功調解一起涉外勞動糾紛。
今年24歲的烏克蘭籍外教安娜(化名)經某人力資源公司介紹,2021年3月從烏克蘭來到中國發展,被鄭州市某民辦學校聘任為外籍教師。2021年秋季至今,因為中介公司的原因,安娜一直未能收到足額的薪酬。她想另換一家學校工作,但與現職學校的勞動合同尚未到期。鑒于當前俄烏局勢,又不能返回烏克蘭。
接到安娜的求助申請后,河南省民辦教育研究會人民調解中心主任、河南省勞學律師事務所李永紅律師,人民調解員、河南天欣律師事務所袁金波律師,同申請人和用人單位協調此事,勞資雙方當天達成一致意見,鄭州市某民辦學校同烏克蘭籍外教安娜友好解除勞動關系,學校協助外教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注銷原居留許可,不影響安娜以新單位名義申請在華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。律師事務所協助安娜解決同中介公司的糾紛。最終促成各方和解,保證了在華工作的外籍教師的合法權益。
為深入貫徹《人民調解法》,配合司法部門調解民辦教育行業各類民事糾紛,經鄭東新區管委會直屬的鄭東新區人民調解中心備案,河南省民辦教育研究會于2021年12月28日成立人民調解中心,成立至今,已成功調解多起民辦教育行業各類糾紛,成為全省民辦教育行業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平臺。